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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保县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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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边石] 发表于:2019-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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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保县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百色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百色市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百教通〔2019〕62号)精神,为做好我县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和招生制度改革,统筹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招生行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2019年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指挥各项工作,特成立德保县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长:农惠锦  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    县教育工委书记 县教育局副局长
        赵秀菜  县教育局副局长
        黄定克  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从县教育局各股室中抽调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农惠锦兼任,副主任由黄定克兼任,具体负责德保县2019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日常事务工作。
三、招生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县教育局要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切实承担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责任,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法规,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要求,按照国家、自治区、百色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要求,做好本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办法,保证学生上学方便、安全,适龄儿童少年按划定的区域就近入学,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根据我县划定的招生范围进行招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违规跨区域招收学生和办理学籍转接。
   (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县教育局要根据本地户籍学龄人口、随迁子女等入学需求情况,统筹辖区内的义务教育办学资源,公开每所城区初中、小学及乡镇中心小学、初中的招生信息,包括学区划分、招生计划、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报名地点等,全面实施阳光招生。
四、招生对象
(一)小学招生
1.城关镇小学招生对象年龄为截止2019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3年8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具体对象为具有城关镇户籍适龄儿童、易地扶贫搬迁随迁子女、在城区购(建)房户适龄儿童、本县上规入统企业正式职工子女、符合享受优待政策人员子女、县直各单位上班的正式职工子女。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入学。
2.各乡(镇)中心校(含辖区内完小、教学点)招生对象为截止2019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本乡镇辖区内适龄儿童(即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自行安排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入学。
(二)初中招生
1.德保县城关镇第一初级中学、德保县城关镇第三初级中学、德保县城关镇民族中学3所城区初中学校招生对象为城关镇、那甲镇小学毕业生(具体由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2.城关镇第一初级中学都安分校招生对象为都安乡小学毕业生;城关镇第三初级中学隆桑分校招生对象为隆桑镇小学毕业生。
3.(镇)初中学校招生对象具体如下:一是荣华初中、马隘初中、足荣初中、敬德初中、巴头初中、东凌初中负责招收本乡(镇)辖区范围内小学毕业生;二是燕峒初中、龙光初中负责招收兴旺、燕峒、龙光、大旺片区小学毕业生。各乡镇初中如有学位,可招收学校辖区邻近的小学毕业生,以缓解城关镇各初中大班额的压力。
五、招生计划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按照“起始年级原则上按国家标准编班(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防止产生56人及以上大班额,坚决防止产生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的规定执行。(全县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
六、招生办法
(一)入学规定。
1.德保县城区常住户口的入学规定: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网上报名,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户口所在地(以户口薄地址为依据)的学校就近免试入学。为整治因择校而转户口乱象,2019年61日以后才将户口转入城区的,以61日前的户口地址为依据安排入学。学校禁止接收城区跨区域报名的常住户口适龄儿童。
2.非德保县城区常住户口类入学规定:如有空余学位,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非城区常住户口人员随迁子女到实际居住地所属区域学校入学。
3.城区小学在满足服务片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和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的前提下,根据学校剩余学位的数量适当接收非德保县城区常住户口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要在城区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由家长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在网上报名。如果城区学校的空余学位有限,则按以下类型人员优先安排录取,录满即止:
1)城区学校教职工适龄子女;
2)符合政府优待政策的人员子女;
3)在学校服务片区内法定监护人有固定房产的子女(有房产证明,房屋性质为住宅,且已正常入住。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属于此类);
4)法定监护人在县直各单位上班的正式职工子女(单位证明或工作调动证明,工资卡复印件);
5)法定监护人有营业执照(营业地址和居住地址在城关镇范围内;办证时间为2019年6月1日之前才列为优先条件);
6)法定监护人有规范的劳动合同且有相关保险参保凭证(在城关镇服务范围内租住、务工);
7)法定监护人有规范的劳动合同(合同打印规范,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明确,经用人单位盖经公安部门办理的正规公章,在城关镇范围内租住、务工)。
同时具备多种条件的优先于单种条件,条件相当的,年龄大者优先。因城区学校满额无法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则到其他城区附近其他乡镇学校联系报名或回原籍就读。
(二)区域划分。
1.乡(镇)小学招生区域范围划分各乡(镇)小学根据本辖区(本校)实际自主确定招生办法并组织实施。
2.城关镇小学招生区域范围划分(图见《德保县2019年城关镇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服务范围示意图》)
1)实验小学:东安狮子街、狮子街东巷为界,往东延伸至洞奇的城东社区;鉴河南岸河滨路13—29号(原交通宾馆至中兴桥桥头)、德盛路南二街荣盛1巷至5巷以东的隆盛社区,该区域属实验小学服务区域。
2)云山小学:以东安狮子街、狮子街东巷为界,从东安狮子街1号(东桥)往建材市场至东安狮子街95号以西的兴安社区(含华和苑、旧粮食局),鉴河北岸中兴桥头德保国际大酒店、今日快捷酒店往北延伸至中兴159号,西至莲城大街西桥头89号的莲城社区,该区域属云山小学服务区域(包括那温村、那造村适龄儿童)
3)鉴河小学:主要招收南隆社区适龄儿童入学,河滨路1至12号,德盛路1至82号,德盛路南二街1巷至7巷以西的隆盛社区部分;北面以莲城大街95号为界,西桥头的新兴街1号至莲城街134号、上甲街293号至上甲街320号、一品江山C39号至C01号以南,沿南隆路延伸至堂列片区;西面以云山大道水利局路口为界,沿响水路至御珑湾路口一品江山B29号,该区域属于鉴河小学服务区域。
4)汉龙小学:主要招收东安狮子街95号、中兴北街159号为界往北的兴安社区、西桥头莲城大街90号至95号、上甲街1号至291号公路局往北、西以新交警大队路口(腰屯)为界往东沿二级路延伸至火车站(含坡堂村、云梯村)的区域的适龄儿童。
5)南山小学:主要招收响水路(水利局路口沿响水路往御珑湾路口华银铝狮山小区1-A33号)以西,环城西路以北,百登西路以东,环城北路以南,云山大道区域适龄儿童。
6)念乐小学:招收足坡村、茶亭村适龄儿童。
7)津美乐小学:招收绿柳村排莫村适龄儿童。
8)西读小学:招收西读村适龄儿童。
3.初中学校城关镇初中学校的招生区域不做具体划分,按照本方案中第四项“招生对象”执行由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其他乡(镇)初中学校根据本辖区实际自主确定招生办法并组织实施。
七、报名条件及报名时间、地及方式
(一)城关镇小学报名条件
1.城关镇常住人口子女入学。具有城关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按实际居住地进行报名。报名需提供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学校服务范围内的住房证明(法定监护人须拥有全部产权)、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的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户口及实际居住地一致,且父母为户口户主和住房所有人。
2)户口和居住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合法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少年儿童,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确定服务学校:①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②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③父母双方名下无独立住房,且儿童与其监护人的户口、居住地长期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者(儿童户口自出生以来未迁移过);④孤儿。
3)购买新建住房,已实际居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户口簿、购房合同、房屋预告登记证、房产信息查询证明、水电费缴费发票原件等能够证明其住址真实、合法、有效的相关材料,并经核实符合常住条件。
4)购买二手住房,已实际居住且须过户一年以上(以房产证和过户契税时间为准),房产证与户口所在地一致。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居住证明和与之相统一的合法住所作为主要依据和条件,根据报名材料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外来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申请到城区学校入学。
1)父母在城区合法经商,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合法经营场所权属证明等。父母在城区合法务工1年以上,需提供与用工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工资证明、缴纳五险一金证明等能证明在本县工作1年以上的材料。
2)子女随父母在城区居住1年以上,需提供城区内合法稳定住所的住房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购买票据)或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或票据头必须是父母姓名)。
3)本县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供户口簿,县域外除提供户口簿外,还要提供现居住地公安部门签发的父母1年以上的居住证。
4)需提供随迁子女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明等材料。
3.易地扶贫搬迁户随迁子女。已经实际入住的易地搬迁户随迁子女,按安置点所在地到所划分的区域片区学校进行报名。报名需提供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法定监护人身份证、购房合同、扶贫手册及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明。
4.残疾儿童入学。县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同时进行。推进融合教育,结合学校办学能力,合理安排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
5.符合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入学。按照上级相关政策落实因公牺牲、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军人子女入学;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子女入学(需由单位提供在职在编工作证明)按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二)非城关镇小学毕业生源就读城关镇初中报名条件。
1.具有城关镇户籍原来在外地就读现需返回城关镇初中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需提供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学校服务范围内的住房证明(法定监护人须拥有全部产权)。
2.非城关镇小学毕业生源但安置点在城关镇的易地扶贫搬迁户随迁子女。报名需提供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法定监护人身份证、购房合同、扶贫手册。
3.在德保城区范围内购房或建房并实际居住户子女。报名需提供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户口簿、购房合同、房屋预告登记证、房产信息查询证明、水电费缴费发票原件等能够证明其住址真实、合法、有效的相关材料,并经核实符合常住条件。
)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现场确认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81682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方法见附件3《德保县城关镇中小学报名app使用说明》

3.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8月21日—8月25日
4.现场确认地点:报读城关镇小学的学生家长带材料到城关镇中心校即鉴河小学现场确认;报读城关镇初中的学生家长带材料到城关镇民族中学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的材料必须与网上报名的材料一致。
5.城关镇学校入学新生录取审核时间:8月26日—8月28日;
6.录取去向查询公示阶段(到相应录取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8月29日—8月31日。
(四)除城关镇外,其他乡镇小学、初中新生入学由各乡镇小学、初中自行组织招生。
八、工作要求
(一)规范招生行为。中小学招生工作涉及面广,关系到家庭和社会的稳定以及学生长远发展,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抽调责任心强的精干人员组成招生工作组,严格按照招生片区和招生办法组织开展招生工作;各校要准确界定招生片区,熟悉招生片区内的住户情况,严格审核报名材料,精准确定招生对象,不漏招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不能招收片区之外的生源;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守招生纪律,如因工作不负责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进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
(二)加大宣传力度。为切实体现教育的公平、公正,杜绝不正之风,各校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将招生政策、招生程序、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录取结果、咨询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布,获取社会和家长的理解与支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新生入学管理。一要均衡编班教学;二要加强学籍管理,按照“一人一籍、应入尽入”的原则,认真做好新生注册建籍工作,确保9月30日前全部完成新生学籍入库工作;三要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对未按规定时间注册报到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要及时查清原因,掌握其去向,有辍学可能的,要及时开展动员入学工作,开学后一周未入学的,要将名单报当地乡(镇)政府和县教育局,确保本校录取的新生“一个不少”到校注册入学。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完善违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附件:1.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名额分配表
      2.报名佐证材料清单
3.德保城关镇中小学报名app使用说明
4.报名须知
5.德保县2019年城关镇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服务
       范围示意图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德保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819日印发


报名佐证材料清单

小学报名佐证材料。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分为ABCDE五种类型,具体要求如下:
A城区常驻户口(户籍和房产地址一致居民):
1.户口簿(户口迁入片区服务学校必须满一年以上);
2.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商品房契税发票(四种材料只提供一种即可,产权拥有者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必须是直系关系);
B有固定房产 (有固定房产或购房合同居民):
1.户口簿;
2.房产证或不动产权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商品房契税发票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前四种情况只提供一种材料即可,后一种情况须同时提供三证。产权拥有者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必须是直系关系);
C有用工合同(有用工合同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1.户口簿;
2.人社局登记备案的单位用工合同(签订合同时间:2018831日前
3.当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
D有营业执照(有营业执照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1.户口簿;
2.工商营业执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有效,注册年限长者优先;营业执照持有者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必须是直系关系工商营业执照办证时间为2018831日前
E类有事实房产或租房合同有事实房产或租房合同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1.户口簿;
2.公证处出具房产交易证明交易票据民间房产买卖交易的各种协议证明或租房合同(签订合同时间为2018831日前需提供房主房产证明;
3.近三个月水电缴费凭据。

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均交复印件,所交的复印材料一概不退,请家长各自留存好原件。
录取程序为:从ABCDE类依次录取,录满指标招生数为准。
报名须知


    (注:新生家长或监护人须完全阅读以下报名须知后,方可进入系统报名。)
一、城区小学新生招生流程须知
(一)网上预报阶段:8月16日—8月20日;
(二)现场确认阶段:8月21日—8月25日;
(三)审核阶段:8月26日—8月28日;
(四)录取去向查询公示阶段(到相应录取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8月29日—8月31日;
(五)报到注册阶段:9月1日—9月2日。
二、城区小学新生网上报名须知
(一) 手机微信预报名时间:8月16日10:00—8月20日24:00。请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完成预报名信息采集并提交,报名系统将于8月20日24:00关闭。
(二)报名系统服务范围:报名管理系统只适用于城关镇小学新生入学预报名信息采集和城关镇初中(非城关镇小学毕业生源的易地搬迁户、购房并实际居住户、外省外县随迁子女)入学报名,其他乡镇学校由学校自行组织安排招生。
(三)填报要求: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要根据适龄儿童归属类别情况按现居住地址、单位务工地址或经商地址选择学区服务学校,切勿因选择片区学校错误影响入学。填报信息务必做到真实、准确后方可提交。新生报名信息一旦提交成功就不能更改,也不允许二次重报,请各家长或监护人认真填报。
(四)未尽事宜,请在报名期间拨打报名咨询服务电话,咨询电话:3820344(县教育局基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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