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卿本佳人,奈何造谣?田东一美女造谣被“请”到公安局

发着绿光的猫眼 阅读10万+  回复5
[ 江边小沙粒] 发表于:2018-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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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田东县公安局民警迅速查处一起网上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案,抓获违法行为人李某某(女,27岁),避免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微信网友截图
       2月26日13时许,田东县平马镇庆平路51号发生火灾,经县公安消防大队官兵及时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火灾发生后,县公安局民警就发现微博名为“广西田东**直批”的网民在《新浪微博》上把发生火灾的视频和一具被烧焦尸体的图片,用“突发、突发,广西田东县着火,全拍房子被烧,烧伤人数惨不忍睹”等虚假内容进行传播,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民警迅速开展侦察,很快确认网民“广西田东**直批”的真实身份和落脚地,并将其传唤到案。


       经审讯,李某某对在微博发表虚假谣言信息的事实供认不讳。由于该微博被民警及时发现并拦截,浏览和扩散人数不多,对社会造成的影响不大,其又在哺乳小孩期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县公安局对违法行为人李某某处罚款300元处罚。
普法知识

       公安机关希望广大网友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网民。对利用互联网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内容来自:电脑PC网页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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