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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24村名交6万多给旅行社9日游,到南宁却被抛弃!

百色身边事 阅读10万+  回复6
[参天大树] 发表于:2017-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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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云县24名村民报名参加“华东+北京四飞9日游”旅行团,来到南宁后被“丢”在火车站旁的一家宾馆多天,导游则不见踪影。目前,辖区派出所已介入调查。


       事件
       村民被骗组团飞上海
       3月3日,凌云县一姓肖的男子,以南宁老年旅行社的名义,向该县加尤镇村民刘某推销一个名为“华东+北京四飞9日游”的旅行团,价格为2980元/人。  刘某觉得此团价格比较实惠,于是向家族里的亲戚介绍,打算一起去旅游。一听说是去北京、上海、杭州等地,家族里许多人都心动了,共有24人报名参加,他们的年纪普遍在50多岁,最大的近70岁,“一把年纪了,都没去过北京、上海,大家都想去瞧瞧”。  3月23日一早,24名村民来到凌云县汽车站搭车,并向肖某支付了“团费”,但双方没有签订合同。对此,一些村民曾有疑问,但碍于熟人关系,没有开口追问。  当天,村民们来到南宁埌东汽车站,自称是南宁老年旅行社的工作人员叶某接待了他们。随后,叶某将村民安排入住南宁火车站旁的东湖宾馆,约定24日中午12时来接他们,下午6时再乘坐飞机去上海。
       调查
       涉事人员早已从旅行社离职
       据村民介绍,在宾馆办理入住手续时,叶某还要求他们每人交100元押金,声称是酒店要求,退房时会还给他们。结果到了24日上午11时,当村民打算退房时,前台工作人员表示,叶某并没有交房费,100元就是当晚所付的房费。此时,村民隐约感到事情不妙。  果然,到了中午,叶某迟迟没有来到宾馆。无奈之下,村民不断拨打叶某的电话,但对方没有接听。随后,村民联系上南宁老年旅行社,一名工作人员回复,叶某今年春节前就已经离职,他们对整个事情并不知情,“我们旅行社只有港澳游,没有其他线路”。
       紧接着,村民将此情况反映给肖某,希望后者从凌云县赶来南宁处理此事。起初,肖某答应前来,但到了当天下午又反悔,表示这件事不关他的事。  25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肖某,对方解释称,他只负责行程的开头部分,而出现问题的地方是在南宁,因此不属于他负责。肖某称,他从村民手上收取的一共71520元,其中6.2万元已汇给叶某,剩余的是他自己的提成。
进展
       “一分钱没有,可以去告我”
       24日晚8时,就在村民四处打听叶某下落时,宾馆方面传来消息,叶某已经到了长岗派出所,村民刘某闻讯也赶到了派出所。面对民警询问时,叶某不承认骗了村民的钱,只是借。叶某解释,他因个人原因,已将6.2万元挪为私用,因无法填补缺口,导致无法正常出团。  对于叶某口中的“个人原因”,刘某称叶某拿钱去还高利贷了。随后,叶某在派出所写下一张“借条”,表示将于4月24日前还清欠款。  对于这个结果,村民并不满意,均表示“不相信叶某为人,希望派出所尽快处理”。25日,村民又向东湖宾馆所在辖区的华强派出所,以被叶某诈骗为由报案。25日下午6时30分,记者在派出所内看到了正在录口供的几名村民和叶某。  叶某态度颇为强硬,“这个团是我私人组起来的,钱已经用到其他地方了,现在一分钱都拿不出来,如果一个月内还不清这笔欠款,村民可以到法院去起诉我”。  据了解,24名村民已定好车票,将于26日返回凌云,相关事宜仍在协调处理中。




       续:24名村民已返回凌云
       26日,南国早报继续追踪此事。当天下午,24名村民已返回凌云县,相关部门正在跟进调查中。


       叶某在派出所写下的事情经过,承认自己私挪团费。


       叶某在派出所写下的借条,债权人为肖某。

1 警方
       是否立案要等待审批
       26日下午,记者致电南宁市公安局华强派出所,一名值班民警表示,双方的口供都已录好,目前已把相关材料递交,至于是否达到立案标准,还要等待审批。
       待在南宁已有4天时间,事情却没有得到解决。于是,24名村民决定26日先返回凌云。当天下午3时,村民刘某致电记者,说他们已回到凌云县城,随后还找到了在此次事件中扮演中介人角色的肖某。
村民们认为,首先,旅游团是肖某推荐的,而相关事宜也是肖一手办理的;其次,叶某所写的借条上,债权人的名字是肖某,并非村民,“最重要的是,钱也是肖某收取的,因此事情出了差错,找他退还费用以及赔偿也是合情合理”。
不过,肖某表示,并不知道叶某已经离职,自己也是被蒙在鼓里,要等到叶某还钱给他,他才有钱退还给村民。当天,双方各执己见,协商不下之后又到了凌云县当地一家派出所,请求民警出面调解,不过结果仍是不了了之。
2 律师
       叶某行为已涉嫌诈骗
       回忆整个事情的发展轨迹,村民越想越不对劲,觉得这很有可能是叶某设的局,目的就是为了骗钱。
南国法援律师刘丰铭分析认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此事件中,叶某已经涉嫌诈骗。首先,叶某已经不是旅行社的工作人员,却虚构事实,以该社名义组团,向村民隐瞒了真相。而基于这个虚构的事实,村民才报名参加,并支付了相关费用。其次,虽然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实际上已经形成了合同关系,而叶某却没有履行义务,私自挪用团费,使得村民受到财产上的损失。最后,叶某虽然写下借条,但叶某和肖某之间并非普通的借贷关系,这种写借条的方式,有逃避法律制裁的嫌疑。
3 业内人士
       签订旅游合同才好维权
       26日,记者来到叶某此前工作的地方——南宁老年国际旅行社,本想就该事件进行采访,不过当天该旅行社大门紧闭。据周边商铺的工作人员介绍,该旅行社平时很少开门,偶尔有一些老人过来报名。
其实,打着旅行社的名义收客骗钱,这样的事对于业内人士来说已经见惯不怪。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旅行社负责人指出,由于旅游行业工作人员流动性大,旅行社本身是很难监控市场上那些非本社人员以本社名义收客的行为。“如果市民不去正规旅行社报名,一旦出现问题,维权很难。还是希望市民签订合同,选择制度担当,而非像24位村民那样,因为是熟人介绍,选用信用担当,盲目汇款成交”。
       广西一家旅游公司的总经理陈芸说,就产品线路安排来说,“华东+北京,四飞2980元”价格在合理的范围内,尽管该公司没有售卖这些路线的产品,但目前南宁市场上这条路线的价格基本在3000元左右。
按照正规的报名程序,游客向旅行社报名参团,会先签合同,再开出收据存档。陈芸强调说,这一纸合约,就是游客维权的重要凭证,“旅行社对每一份合同的管理都是相当严格的,合同有编号,业务员不管是不是在其他市县签订合同,只要你手中有这份合同,权益受损时,都可以向该旅行社索赔”。
        她还透露,旅游部门对正规旅行社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不仅要去备案,还要缴纳一定的保证金。陈芸所在的旅游公司,经营出境游业务所需缴纳的保证金为120万元,国内游业务是10万元。而这些保证金存放在银行,是不能随意支取的。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证属实后,拒绝赔偿超过半年的,旅游质监部门可用保证金赔偿。
4 部门
       报团出游应选择正规渠道
       对于凌云24名村民的遭遇,南宁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相关负责人回应,已了解此事,目前正在跟进。
       该负责人表示,事发之后,他对该事件也大致有所了解,不过目前还未接到该案件的相关投诉。就事件本身来说,叶某非南宁老年旅行社员工,用该旅行社名义收团,属于个人行为,与旅行社没有关系。
       尽管叶某已经写下一份“借条”,但他声称自己目前没有一分钱,24名村民仍面临着可能索赔无果的风险。以此为鉴,市民出游前该如何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该负责人提醒,市民报团出游,不要随意相信街头小广告,一定要选择正规旅行社,并认清其相关资质与经营范围。报名时最好前往旅行社公司、门店去签合同,如果涉及到汇款,直接汇入到旅行社对公账户,不要把钱转进私人账户。
如果游客权益受损,可第一时间到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旅游质量监督部门投诉。南宁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热线为0771-5516551,也可拨打12301全国投诉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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