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业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乐业县彭某、王某等4名男子多次在乐业县城开设流动赌场一案,彭某、王某等4人均被判入狱服刑。
2015年11月18日晚,彭某伙同王某、邓某、姚某,在乐业县城某商务会所商定开设“流动赌场”盈利。从2015年11月20日起至11月24日,王某、彭某等4人先后在乐业县新化镇、甘田镇等地开设赌场,采用玩扑克牌等方式吸引赌徒,赌场里每次参赌人员达20余名,彭某等人从中牟利“分红”。2016年4月24日,4人被乐业县公安局抓获归案,并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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