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清晨,百色市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三大队执勤民警查获一起准驾不符违法行为。
11日6时许,执勤民警在田东县公安检查站执勤时,对一辆晋M牌号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例行检查。当驾驶员贺某递过证件时,民警一眼便看出贺某驾照存在问题:贺某驾驶车辆为重型半挂牵引车,而驾照上显示其准驾车型为C1,贺某明显准驾不符。
可是,面对民警的询问,贺某否认自己准驾不符。民警指着贺某驾照正本背面的准驾车型代号规定,让贺某仔细辨认,贺某这才点头软了下来。
民警经查询比对,证实贺某所持驾驶证为C1,不具备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资格。针对贺某这一违法行为,民警根据目前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对贺某给予记12分、罚款1000元的重罚,并扣留其的驾驶证,拖移了该辆重型半挂牵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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