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登陆

无需注册直接登录
找回密码用户协议
微信登录
客服
分享是一种美德点此加入

购物车

订单

住着廉租房,隆林这位大姐却干起了贩毒的勾当...

下岗工人 阅读10万+  回复0
[江边小碎石] 发表于:2017-07-17
+关注
服务号二维码

请关注右江论坛后
再查看内容~


广西隆林一女子为财铤而走险,竟盯上了毒品,因其多次向多人贩卖,最终落入法网。近日,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案,女毒贩黄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6年10月12日,吸毒人员陈某、龙某先后通过电话联系被告人黄某购买毒品海洛因吸食。当日20时许,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民警接到报案后依法对被告人黄某位于县某公司廉租房的住所进行搜查,当场抓获被告人黄某,并查获黄色塑料袋包装的毒品海洛因可疑物12颗(净重0.65克)。在廉租房前从吸毒人员陈某身上查获被告人黄某向其贩卖的毒品海洛因可疑物3颗(净重0.16克),在某食品厂附近某处从吸毒人员龙某身上查获被告人黄某向其贩卖的毒品海洛因可疑物1颗(净重0.04克)。经鉴定,从查获的毒品海洛因可疑物中均检出海洛因。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贩卖毒品海洛因0.85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应依法惩处,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如上判决。

内容来自:电脑PC网页端
提交中..

【我要报名】

已有0人提交 
收藏
分享到朋友圈
0条评分评分管理

我的点赞数【12赞】

查看全部赞

本帖总点赞数【12赞】

查看全部赞
正在加载
查看全部评论(0)


评论
收藏

分销佣金:阅读0.5元,报名10元,成交600~1000元

分销佣金说明:

    阅读0.5元表示:有人打开您分享的链接,您就得0.5元;

    报名10元表示:有客户在您分享的链接中提交信息,您就得10元;

    成交600元表示:报名客户成交后您就获得600元;

    支付10%表示:有客户在您分享的链接里支付费用,您就有10%的佣金。

朕已阅
刷新置顶
该操作需要支付江币(元人民币)关闭
请选择充值金额
立即充值

绑定手机认证可以回帖免审!
帐号:

该操作需要支付1元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