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请登陆

无需注册直接登录
找回密码用户协议
微信登录
客服
分享是一种美德点此加入

购物车

订单

靖西原配当街羞辱“小三”,法院判决如下......

用户名错误 阅读10万+  回复40
[江边大岩石] 发表于:2017-05-24
+关注
服务号二维码

请关注右江论坛后
再查看内容~


女子林某,因怀疑丈夫与他人关系暧昧,竟与小姑子何某当众扒下“小三”衣服进行侮辱泄愤。日前,靖西市人民法院一审以犯侮辱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判处何某有期徒刑1年零2个月,缓刑2年。


(网络配图,图文无关)

林某和何某均系靖西市某村村民,林某系何某的嫂子。林某因怀疑严某与其丈夫有不正当男女关系而对其怀恨在心,还在其微信朋友圈上传了标注为“小三”的严某照片。今年2月9日17时许,严某从村头走回家时被林某的小姑子何某谩骂并扯住头发拉到村屯中间路口,林某闻讯赶过来,姑嫂两人一起把严某推倒在地,期间林某殴打严某头面部并强行将严某的裤子和内裤脱掉,何某将严某的毛衣往上扯,致使何某的隐私部位长时间暴露,引起多名群众围观及拍照、录像,直到公安民警到场制止,严某才得以穿上衣服。事后,严某于次日到医院检查,因颅脑损伤-脑震荡及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住院治疗,医疗费用为5898.16元。


案件审理期间,林某、何某向严某出具了道歉书,且何某自愿赔偿严某2万元,该赔偿款已交至法院。法院审理后,作出前述判决。

内容来自:电脑PC网页端
提交中..

【我要报名】

已有0人提交 
收藏
分享到朋友圈
0条评分评分管理

我的点赞数【12赞】

查看全部赞

本帖总点赞数【12赞】

查看全部赞
正在加载
查看全部评论(40)


评论
收藏

分销佣金:阅读0.5元,报名10元,成交600~1000元

分销佣金说明:

    阅读0.5元表示:有人打开您分享的链接,您就得0.5元;

    报名10元表示:有客户在您分享的链接中提交信息,您就得10元;

    成交600元表示:报名客户成交后您就获得600元;

    支付10%表示:有客户在您分享的链接里支付费用,您就有10%的佣金。

朕已阅
刷新置顶
该操作需要支付江币(元人民币)关闭
请选择充值金额
立即充值

绑定手机认证可以回帖免审!
帐号:

该操作需要支付1元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