婷婷在简阳旅游时初尝榴莲美味,春运期间,她决定带两个回重庆给家人也尝尝,不料被因为这两个榴莲被卡在了南火车站安检口,。按照相关规定,作为“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榴莲不能带上火车。想到丢掉可惜,婷婷就当场将2个榴莲几乎全部吃完,鼻血立刻随之长流,所幸没有大碍顺利上车。
当时,婷婷跟安检人员解释了携带榴莲的原因——婷婷老家在农村,购买不到榴莲,刚好来简阳这边旅游看到有榴莲出售,婷婷觉得特别好吃,所以才想带回去让家人尝尝鲜。希望安检理解,她却不理解安检,保安一旦“开恩”放行,自己的饭碗就不保。
眼看距离发车时间越来越近,办理托运或邮寄时间已经来不及,放弃花两百多元买的榴莲又想不通。罢了!在安检通道外,婷婷徒手将榴莲扒开,开始狂吃起来。婷婷边吃边对民警说:“你也一起吃吧,我也吃不完,丢了好可惜,两个榴莲花了200多元呢。”民警婉言谢绝。婷婷又邀请其他旅客一起享用美味,最终婷婷在外面吃完了2个榴莲,结果,鼻子也很快流出血来,所幸没耽误行程,得上了车。
《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明确:“请勿携带以下危害列车运行安全或公共卫生的物品:可能干扰列车信号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活动物(导盲犬除外),可能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能够损坏或者污染车站、列车服务设施、设备、备品的物品。”除了易燃易爆类、枪支弹药类、剧毒危险类物品,还有一部分常见物品也属于限制携带范畴:“限量携带以下物品: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20毫升的冷烫精、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安全火柴2小盒;普通打火机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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