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今年82岁,因脚拇指受伤渗血不止而就诊,经检查为血小板低(化验为15)而于2015年10月20日到百色最大、号称
国内知名、省内一流、桂、滇、黔三省交界区医疗、教学、科研中心的某三甲医院血液风湿科住院治疗。入院时在护士站记录的基本情况是:吃得、睡得、大小便正常、能自己行走,身体无不适感觉。入院后的CT及相关检查结果是肺及其他内脏正常、血压正常。住院治疗一个月后血小板指标无明显改善,但我父亲的身体却每况愈下,吃不好、睡不好,便秘,而且出现咳嗽,12月4日再次CT检查,结果肺已经坏了(空洞型肺结核晚期)。12月14日,我父亲死于呼吸循环衰竭。
请问?医院存在医疗过错吗?如果是,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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